藏族普遍信仰喇嘛教。喇嘛教是西藏地方化了的佛教。大约在公元七世纪初,藏族接受佛教,十世纪形成喇嘛教。
一二七六年(元至元十三年)喇嘛教首领八思巴在元王朝支持下,统管卫藏十三万户,是为“政教合一”制度之始。大约也就在此时,喇嘛教红教势力发展到云南藏族地区。明末清初,黄教势力进入中甸,拆毁红教、白教十三个寺,建黄教大寺。清雍正年间,该寺奉命易名为归化寺,喇嘛也从三百人增至一千二百二十六人,由清王朝发给度牒,每人每年发给七斗青稞及其他费用。至解放初期,迪庆州共有喇嘛寺二十四个,其中黄教、红教各有十二个,共有喇嘛四千零六十人,尼姑六十八人,活佛四十人。
喇嘛教寺庙内部组织严密,等级森严。由活佛、“略奶”(堪布,大寺掌权者)、“格西”(经典博士)组成最高统治集团,下有管大寺财政收支的“西苏”、“觉衮”等。寺内“康参”是地域性机构,有自己的财产、学习制度。“康参”下文有“密村”。
喇嘛禁止娶妻,活佛死后,寺院上层集团即通过占卜、降神活动,寻找同时出生的婴儿,作为转世,但多出自贵族,如维西一家土司的三个儿子皆被选为活佛。喇嘛教在社会上享有特殊的地位。藏民当喇嘛的很多。如大中甸扎雅“康参”,规定喇嘛名额是一百八十个,所属六个村子仅二百户,几乎每户要出一个。但穷人当不起喇嘛,因为当喇嘛要出钱买“坐位”。初入寺要带三斗青稞、五钱银子为入寺礼,自己要盖静室,要带骑的马。无“坐位”的穷苦喇嘛,虽能入寺,但地位低微,备受奴役。小喇嘛入寺十年才有进藏资格,路费自备。到拉萨至少学习六个月,送礼投师,学习清规,回来能升“格隆”(小管事替补者)。有钱的喇嘛可以在拉萨学习十年三十年,考取了“格西”,便进入统治阶级之列了。藏民见活佛要顶礼膜拜,吐舌后退表示敬畏,能得活佛摸头顶视为莫大幸福。喇嘛回家,全家老少都要向其磕头。民主改革后,摧毁了农奴制,废除了寺庙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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