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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怒族主要信奉原始宗教,崇拜自然和各种神灵,举凡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巨树、怪石等,都成为人们崇敬的对象。这是由于生产力落后,人们在与自然作斗争时,常表现得软弱无力,加上对各种灾难和疾病无法赋予科学的解释,便认为人们的生老病死、天灾人祸都是鬼神作祟的结果。

  从事各种原始宗教活动的巫师,在碧江称之为“米亚楼”或“禹古苏”;福贡怒语称为“尼玛”或“达施”;贡山北部则称“纳木沙”。巫师不但主持各种宗教仪式,从事占卜和驱鬼活动,而且还兼巫医,替人治病。他们当中大多熟悉本民族的历史,熟知本家族和本民族成员各代祖先的谱系,是本民族的历史和知识的传播者。适应于怒族社会组织形式的特点,一些较大的巫师同时也是氏族或村社的头人。无论大小巫师都没有脱离农业生产。他们在从事祭祝占卜、驱鬼治病的活动中,所获得的报酬也是有限的。尽管如此,广大怒族人民每年耗费在原始宗教活动方面的开销,也是不小的。尤其是作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的耕牛被大量宰杀,给予怒族社会生产力很大的破坏,大大阻碍了怒族社会的发展。

  与藏族相邻的贡山北部的怒族,由于受红教喇嘛寺的影响,许多人被迫信奉喇嘛教。十九世纪后期,帝国主义把天主教、基督教传人怒江地区后,也有改信天主教和基督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