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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禁忌

  侗族,是一个诗情画意的民族,主要分布于三省(区)交界处——贵州省的黎平、从江、天柱、锦屏、三穗、剑河、融水等县。美丽的侗家寨是有许多的“规定”,我们把这些归纳成以下几个方面。

  (1)农事禁忌。正月巳日忌上坡生产;连逢几个戊日和“土王用事”均不得动土;三、九月的丑日、未日不能下种;四、十月的寅日、申日不得挖田翻土。村寨附近被认为与“风水”的有关的山林、水塘,忌乱伐乱挖。

  (2)婚姻禁忌。忌姨表兄妹之间及辈份不同者通婚。接亲须择吉日。接亲路上绝对禁止与送葬行列相逢。若巧遇,则被认为是冲喜,大为不吉。故接亲须赶早。上路时,须派前探,若遇殡葬队伍,速回报信,使迎亲队伍可绕路避之。婚后新娘忌住在夫家,直到怀孕生子后才返回夫家。

  (3)产忌。产后3天内忌外人来访,“忌门”标志为,把鸡翅膀的毛用草捆起,生男加一红布,生女加一青蓝布,挂于门口或门前树枝上。

  (4)宗教信仰禁忌:户内供奉祖先的神龛,为最神圣之处。一切凶器,刀、松、剑、戟、戈、矛、弓、弩,甚至棕索,都不准放置其上。否则,为对神神大不敬,会招致惩罚。寨内举行禳灾等祭礼活动期间,禁忌外人入寨。禁忌标志为用斑茅草打4个结,结成十字,悬于寨子口处。

  (5)忌日:腊月三十不灭灯,正月初一不生火、不扫地,二月、八月的子日、午日不走亲戚,逢一、三、五日不提亲。

  (6)其他禁忌。门坎忌人(尤为妇女)坐。以为人坐门坎,堵塞财源、运道而导致家运不利。视孕妇为不洁之人,凡兴工动土、远行求财,接亲嫁女等都要避孕女,更不准其到现场,否则,认为冲散财气,贬黜神灵。病人居室,忌外人进入,否则会将“鬼”带进。丧期孝子忌食荤,但可食鱼虾。除此之外,该族还有踩生忌、陪葬忌铜铁等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