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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3年5月8日
谁能给弱女子一个公正
小M

    
    我,小M,1972年出生在湖南省醴陵市均楚镇老湾村;他,小D,1971年出生在同一个小镇的另一村庄--柴塘村,现醴陵市电信局职工。我和他于1998年2月20日正式结婚,现育有一近五岁的女儿。我和他认识已经不能用一天两天或者一年两年来衡量了。小学是同班同学,甚至是同桌,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我的不幸。 
    一个女人的不幸莫过于婚姻的不幸, 此时的我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一点。 


    我的家和他的家距离不远,大概十多分种的路程。1984年9月,我上小学五年级,由于学校班级的合并,他和其他同学一起转校到我所在的学校就读。他经常从我家门前的小路经过去上学,有时侯还一起上学放学,或者和其他伙伴们在一起玩耍,但我们的成绩都不好,1986年6月,小学毕业我就辍学在家,有时候帮母亲做些家务,有时候到父亲所在的工厂去做做临时工。他小学毕业因成绩差而没有考上初中,但他的父母托关系,走后门,向学校交了赞助费后他又继续上学了。许多事情往往是事与愿违,他只上了一年多没毕业就辍学了。虽然当时我们还是不是朋友,但经常能够从朋友那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偶尔还会因为彼此的朋友是朋友而在一起到他家或我家玩。这样一晃就是多年,1998年时,听说他经人介绍与附近的一女孩在谈朋友,后还听说那女孩怀过他的孩子;1990年12月,他在了结了与那个女孩的婚约、通过熟人在镇上的中学弄到一张高中毕业证后应征入伍,因我的朋友和他的朋友是朋友的原因,阴差阳错的送他踏上了归队的汽车。 


    1990年开始,我的父亲承包了均楚区供销合作社的副食品加工厂,就和父亲一起从事食品加工。当然在我们当地收入还算可观。1993年12月,在他回家探亲的第二天他来到我家,我向接待普通朋友一样接待了他,后他提出来要和我谈朋友,并说他已经了解过我的情况。我觉得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就告诉了我的父母,父母得知后极力反对,我也深知他远在新疆伊梨,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联系,相互又不了解就没有同意。他当时就赖在我家,白天帮着做事,晚上和我弟弟一起睡,由于我的家人和他的家人相互都认识,我就差将他哄出家门。无奈之下,我的父亲、母亲就找他谈话,并把我的情况和缺点都说给他听,希望他放弃。他就这样一直软磨硬泡,当时他说:“只要我喜欢一个人其它什么都不重要”。想到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军人,一个令人崇敬的军人,后来我终于被感动,我没有嫌弃他家破旧的泥土房子,没有嫌弃他家要赡养年迈的祖母和外婆,也没有嫌弃除种田外没有其它任何经济来源,同意和他建立恋爱关系,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同时也考虑到军人不能每年回家探亲的实际情况,1994年春节在他家和他的父母第一次在一起过年。在后来的日子里,按当地风俗了订婚:他请来媒人正式向我提亲,并给了我3000元礼金表示订婚。1994年1月18日,我把他送上了汽车踏上回部队的路途。从此以后,我们就鸿雁传情、书信不断,这样交往了将近一年。后来我发现我们之间的性格有所差异,因此我便主动写信提出分手,并说:夫妻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一生一世的伴侣,两个人的性格都好强,就算结了婚,以后的日子都难过,并且我还说把3000元礼金退还给他。可是当时他不同意,又马上写了好几封信再三向我解释,不过我觉得他说的话也有一点道理,也许我们真的是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彼此了解不够深,于是我就给了他一次机会,还像以前一样支持着他,同时逢年过节、他父母、奶奶、外婆的生日也总是去探望。 
    1995年5月,他到北京学习时绕道回家一趟,见到久别的恋人,我心里当然高兴!一个没有文化、不悉世事的我,在他连哄带骗下将女人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我当时好伤心,这就意味着这一生就托付给了他,他对我说:“你已经是我的人了,请你放心,我会好好的爱你,不会让你望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就作为军人的准妻子,我深深地懂得我的责任与义务,一有空就到他家去探望他的亲人。1995年5月6日,他到北京学习,在他走后的半个月时我以为自己生病了就到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茫然不知所措。 未婚先孕,在农村是件极其不光彩的事,我立即写信给他征求他的意见,他回信时要求要我把孩子留下。我不知道他当时是如何想的,本来未婚先孕已经是极其不光彩,按当时的情形他也不可能立即回来完婚, 还要让我未婚先有子,心里是非常不高兴。但想到他是一个军人,他在家里是独子,他的父母也曾多次表露希望尽快有个孙子,我竟然同意将孩子留下。说不清楚是老天在警示我还是在帮我,怀孕一个多月后身体就很虚弱,每天呕吐,有时候连黄黄的胆汁都呕吐出来了,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天天靠打针吃药维系着,我父母轮番照顾着我。怀孕后我曾经将此消息告诉他的家人,但在我最需要关心和照顾的时候,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家人一次也未曾老我家探望过。快两个月时,我又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吃药太多,如果要这个小孩子的话以后会给你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立即晕倒过去。我真拿不定主意,可是孩子不等人,随时都有大出血的危险。我又写了很多信给他,却杳无音讯。在这种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要作出女人最痛苦的选择,95年6月26日,到医院打掉第一个小孩,那时的心情也许只有我自己清楚,现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心痛。 
    1995年7月1日,他又突然又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把事情经过全告诉了他,当时他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心里很难过,我可以理解,并对我说:“我不怪你,你有你的苦衷,和难处,不要想了,不过以后有小孩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留下来,我很喜欢小孩,又是独子不要再做傻事,否则再也不会原谅你了”。我听到他所说的这翻话,我觉得很欣慰,能有一个这么理解我的丈夫。95年8月10日,他又要归队了,归队以后写过很多信给我,关于复员的事他还和我商量,不管怎么样我们的关系还算是可以的。 1995年12月,突然间小D写信给我父亲,说我们的性格不和,想中断恋爱关系。父亲接到信后立即回信,没过多长时间,他打电话给我爸,说他是小孩不懂事、闹着玩的,他希望我们还象以前一样保持这种关系,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为这事来影响我们的感情。每次打电话都表示他不会不变心,请父母不要操心。就这样一晃就是两年。 
    1998年1月,他又回来探亲时请人告诉我,要我不要再等他了,却没有任何的原因。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包括他的父亲和母亲,大家都觉得无法理解,我等了他这么多年,逢年过节、生病都去探望他的亲人,多年不干农活的我农忙时还到他家去干农活(我家自1990年开始就责任田就转包给别人种),大家都觉得他应该说出理由来。没多久,在双方家人、朋友撮合下,我们于1998年2月20日正式结婚。 


    在结婚20天后的1998年3月10日,他回到了部队。不久,他打电话叫我和他妹妹到新疆伊犁去,听到这个消息我恨不得马上就飞到他身边重温未度完的蜜月。我和他妹妹于3月27日动身,4月2日到达千里之外的新疆伊犁,当时他已经租好了房子,买了些简单的家具,这就是我和他的新家。我天真的以为这样在一起可以减少双方的隔阂,我也憧憬着幸福开心的日子,虽然清苦、虽然寄人篱下,虽然。。。。。。 
    但没过上几天,他就不回家,一问才知道他没有交房租,说是不好意思见到房东,我作为他的妻子处处替他着想,将从朋友那借来的钱给他交房租,又给钱他请朋友的客。 
    在后来的日子里,由于不适宜当地的气候,身体一直不适,平时我要买米买菜,还要给掂记着我的远方父母打电话等等,身边根本就没有剩余的钱了,希望他能掏点钱让我去看医生, 可它竟大发脾气,骂着要我滚回老家,不要给他添麻烦之类极其难听的话,我也极度的伤心,自小从未出过远门的我千里迢迢的来到祖国的边疆,举目无亲,还要受着这种气。事后我又天真的认为夫妻之间的吵吵闹闹也很正常,也许过后就好了。在再后来的日子,他就开始很晚很晚回家,有时甚至一天、两天不回家,但是回来以后却什么也不说就打我、骂我,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还不故我已有身孕坐到我的独皮上,叫着说他要亲手把这个孩子打掉, 这样持续了近一个月。 举目无亲的我,为逃避他的殴打,1998年5月8日凌晨4点多钟了,实在忍无可忍只好带着行李住到了他所在部队的天鹅宾馆,但他没事事就到宾馆里闹,认为让他丢面子,为了他的面子,我只好搬回了租住的家,但他自己却再也不回家。孤立无援、举目无亲的我只好找到他的领导,将他殴打我的情况和医院开的诊断证明等等向他的领导汇报,他的领导立即找到他,问明情况后给他放假十天希望他处理好家里事,他也承诺领导自己可以处理好。在他放假的十天里,他借来游戏机在家打游戏,家里玩够了就到外面去玩,回家还对我恶言恶语,不故我怀孕后的身体种种不适,要他陪我到医院也不去,反而诅咒我早点死,免得给他添麻烦,就干脆一了百了,他就解脱了,举目无亲的我每天只有以泪洗面。请大家想一想,这是人说的话吗? 
    在我到伊梨不久,就听人说有一个女孩点名要找我,1998年5月5日我在宾馆见到了她—彭风。6月8日,她告诉我她和小D交往了很长时间,并为他做过两次人工流产手术了,小D骗她将怀着的孩子流掉以后就再也不管她,她曾经也想起诉小D。她还告诉我,小D可能还有其他的女人,提醒要我小心点,当天小D同样没有回家,我和彭谈了很多,并在我家留宿和我一起睡。 作为小D的妻子,小D作为一个军人,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一切竟然是真的,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也才明白我与他的关系和他对我的态度为何会时好时坏。 
    1998年7月,万般无奈之下的我只好拖着四个多月的身孕回到了老家,与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在他家里每天麻将响个不停,有时还不止一桌麻将。这些我不喜欢,而且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好,无奈之下我又只好住到娘家。虽然我怀着他的孩子,但自我离开伊梨到孩子出生他却没有给过我一个电话,一问候。1998年11月25日,我生下了与他的孩子,要不是住在我的父母家,我的女儿也许根本就无法来到这个世界。11月24日,我有了临产征兆,立即通知了他的父母并住到了家里旁边的卫生院,在医院整整生了一天一晚孩子还没有生下,在听到医生的建议后父亲立即找车转院到醴陵市妇幼保健院,在医院生了五六个小时才将孩子生下,当孩子生下时医生告诉我和我的父母,如果不是及时转院过来,孩子恐怕已经被羊水呛死。想想转院时他的母亲不同意,还一直责备我不配合医生,真觉心寒。从有了生产的征兆开始我父亲将家里的工厂停工和母亲一起到医院照顾我,而他家却只有他母亲在,连在医院住院、医药费、手术费也绝大部分是我父母掏的钱,直到现在他和他的父母谁都没有提起,也没有偿还过给我的父母。 
    他在部队期间,每月有近千元的工资,1995年时,他还找我的父亲借钱,说是自己在部队要跑关系,以方便工作,父亲觉得他有可观的收入而没有同意。他也曾经找小时侯一起长大的朋友借钱,因身在农村的朋友本来经济条件就差根本就没能力帮助他,他却反而说他们没有,朋友也因这些事情断绝了与他十多年的友谊,一直到现在,尤其是近些年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仅为朋友不耻, 许许多多和他毫无关系的人听后都觉得他太卑鄙。他也因此成为我们家乡响当当的“新闻人物”。 
    作为一个在农村生活的女人,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还要抚养着女儿,作为丈夫的他却也从未给过我一分钱,唯一依靠的只有自己的父母。他也只是偶尔来个电话,有时侯甚至半年也没有一个电话。女儿在渐渐长大,别人的孩子有爸爸陪着玩,我的孩子就如同没有爸爸一样。鉴于他对我和孩子从未尽到过一个做丈夫、父亲的责任,无可奈何之下我唯有找他们的领导,先后多次写信打电话到伊梨军分区政治部、新疆军区政治部放映情况,希望他念在孩子的情分上负起他应当承担的责任,他的领导也多次要求他认真处理好家庭的事情,1998年开始至今他从未有过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与他的关系越来越紧张,2001年开始我只好带着女儿长期住到娘家。 
    2001年5月,他回到了老家,并到均楚镇人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法院也正式通知了我,作为一个不懂法律,文化层次低下的女人,我只好请律师应诉。在法院开庭时来了许多看热闹的乡亲,我的父母亲戚朋友都赶来了,作为原告方的他,却只有他一人到场,由于他是现役军人必须持团以上证明方可起诉他人,因此根本不能开庭审理。在场的母亲见到他象见到前世的仇人一样分外气愤,把他的所作所为告诉了在场的所有乡亲们。他自知理亏,没有任何反驳之词。在场的乡亲和准备开庭审理的法官都无不称快。我和我的家人也对他失去了信心。 
    由于表现级差,2001年下半年他被部队责令他提前复员,由于他的档案有着不光彩的一页,复员的他跑遍了省内省外却一直找不到接收的单位。 2003年1月,不知何种原因他进入了醴陵市电信局均楚支局,2003年3月他就调往了醴陵市电信局。在他被调往市局的同时,他再次向均楚镇人民法院向我提出起诉离婚。原则上我同意离婚(向他这种道德败坏、毫无责任心可言的人根本就不配为人夫和为人父;他个性差,他自己的亲姐夫在结婚时和他有过一点小误会,他到现在为止还不肯原谅他,此事已经有十二三年了,他的小外甥现在都十多岁了,至于有这么深的仇恨吗?),但没有达成女儿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协议。今年3月下旬,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件,4月上旬下达了判决结果。结果是:女儿易萌由我抚养;女儿从小到18岁的抚养费、医疗肥、教育费等一切费用共计1.9万。 
    对于这种判决我坚决不服,同时也感到愤慨,目前已提出上诉。在法庭开庭审理前,鉴于他从未承担过女儿的扶养义务和做丈夫的责任,我提供过两种建议供他参考:第一种: 一次性支付7万元,其中女儿 5岁到18岁的生活费 1.56万(13年,按平均每月100元计算),教育费2.6万(13年,按平均每年2000元计算),医疗费2600元(13年,按照平均每年200元计算,大病另行协商),离婚补偿费1万元整(我认为造成婚姻的不幸,错误在他),其它补偿 1.58万元(女儿0至4所有费用,因他曾未承担过)。第二种: 只要他小D公开承诺并签署协议终止与女儿易萌的父女关系, 我不向他提出任何经济要求,包括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在我看来,他因该可以接受我的第二中建议。如果他觉得女儿是他的骨肉的话,在我怀孕时就不应当想方设法的希望将孩子打掉;如果他有一点点骨肉亲情的话就不会一年到头也不探望孩子;如果他真的良心发现的话,法庭就不会将孩子判予由我扶养,他应该会想办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他从来没有。 


    写在后面的话: 

    就在我和他的诉讼进行时,我刚刚了解到他在他的同事、领导中散步离婚的原因竟然是说我不守妇道。试问他敢站出来当面对质吗? 试问为何每次开庭审理案件时,他的父母、亲朋都不到场? ——丢不起脸呀!试问为何与他交往十多年朋友现在与他形同陌路?试问他这些年来有脸面在家乡呆吗?他和女儿在一起,花在女儿身上的时间和钱都屈指可数,他配做父亲吗? 亲爱的读者,假如您有亲戚朋友在均楚,尤其是均楚镇镇上、均楚柴塘村或者是均楚老湾村的,您不妨听听他们是如何说的。 
    我理解作为军人的特殊性,但我,相信大家也和我一样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的“军人”,流氓地痞、街头混混也不会如此的对待自己的妻子,至少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我鄙视这种忘恩负义、众叛亲离、抛妻弃子的“人”。 
    有时候我想,大家因该好聚好散,但一想起他这种做了婊子还要立贞洁牌坊的人就难以说服自己。有时侯我也想,就当被陌生的匪徒强奸了一回,但他却实实在在的存在,而且有名有姓的。假如有一种假设存在,我都觉得那只是自己的不幸而已,而我今天的不幸却与别人有关。 
    2002年7月7日上午十点左右,我的父亲和母亲亲眼看到他和陌生女人在一起。最近在他的家乡又沸沸扬扬的传他又要结婚了。现在法院的判决结果已经下达,这正是他千方百计想要的结果,虽然我是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女人,但我决不会听之任之,我一定要为我,为我的女儿讨回一个公正。一万九仟元,就想将我和孩子打发掉。 现在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如何凭一万九仟元将一个孩子抚养到18岁,还不考虑将来物价上涨等因素,即使是现在上一年大学也不止这个数目,根本就没有考虑这是一种变相的遗弃女儿的行为! 
    在某种程度上我佩服他的能力, 为何在被部队开除以后一年多一直未找到接收单位,而今年却意外的进了电信局,而且往上级调动、加工资都是如此之快。 我很清楚他的为人,也很清楚他处理问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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