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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不完善 医患都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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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白
看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座谈总结出的医患关系紧张的6点原因,我感到 失望和担心。考虑到这个学会的领导有的过去还是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高层 人物,不能不认为,这多少也代表了管理部门的看法,这种看法必然也影响 到今后完善医患问题处理机制的工作。
6点原因多少都是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位的原因是什么?
作为几年来一直关注医患纠纷问题并与有关各方都有所接触的媒体从业 人员,我一直认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严重滞后并迟迟未作修改,导致 多数患者投诉告状无门,这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最大原因。其后果则是医患双 方成为共同的受害者。
我认识并尊敬的一位资深医师,几个月前曾被一位女患者的丈夫打断了 肋骨,卧床数月,而凶手凭着一点“社会关系”未受到任何处理。据这位医 生朋友说,事件的起因是手术中一点不成问题的问题。我相信他的说法。问 题是,现在社会上包括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有几个完全相信医院对医疗 事件的说法?在患者经常蒙冤的大背景下,医方蒙冤的事情自然无可避免。
医方也成为受害者的另一大场合,是当医务人员自己或其家人成为患者 。广州的余卫华,珠海的余幼鸣,两人都是医生,都为家人与医院甚至是本 人所在的医院之间的医疗纠纷要说法要了几年仍在含冤叫苦。你可以说他们 虽然是医生但专业不同,因此两人也是“不甚了解”、“期望过高”,可是 ,很权威、“甚了解”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为什么像个“影子裁判”一 样,不能派个专家代表到法庭上与两位医生就鉴定结果进行必要的质证?这 样的鉴定和判决,又如何让人接受?
社会稳定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当众多的患者因为要不到说法、得不到必 要的救济和补偿,而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四处喊冤时,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管理层不会不知道这些问题,但在完善解决机制的工作中还是习惯性地一 屁股坐到医院一方,弄得《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修订稿十易其稿仍是难产, 弄得患者冤声日增而自己也焦头烂额,这恐怕是我们总结诸多医疗事件时需 要正视和解决的头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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