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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日期: 2001年9月17日
不能总是“心太软”
林维兵

  邻居刘大妈每次去市场购买食品、蔬菜,总是先走走看看,经过“货比三家”,认定质量好、价格便宜后才买。当买到食品、蔬菜后,总要到复秤台复秤,发现缺斤少两行为,坚持找卖主论理,直到卖主补足斤两或退还多收的货款。为此,一些人送她一个“小气包”、“不让人”的绰号。对这个绰号,她不但不气,还对叫她的人说,要是消费者都像我这样“小气”、“不让人”,市场上的欺诈行为就没有市场了。 
  
  此话一点不假,在当今的各种市场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价格欺诈等坑害消费者的丑恶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使众多的消费者深受其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讲诚信、反欺诈”消费者座谈会问卷调查显示,有78.4%的消费者受到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侵害。究其原因,主要是消费者对这些欺诈行为常常“心太软”,明明知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却认为用不着“小题大做”,不愿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来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头来,对那些商业欺诈行为、经营者我行我素的现象,消费者习以为常,工商部门禁而不止,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由此可见,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消费者要“硬”起来,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消费权益时,就要像邻居刘大妈那样,变“大方”为“小气”,变“宽容”为“不让人”,勇于同市场上的欺诈行为作斗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众多的消费者都“小气点”,得理时坚持论理,相信那些坑害消费者的丑恶现象将会大大减少,市场上的欺诈行为就不会有市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