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目前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百姓 >> 百姓与法 >> 明白消费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 2001年9月13日
进餐停车酒楼前车被砸 物被盗责任在谁?
佚名

     

    昨晚6时30分许,家住汉口的王先生一家八口高高兴兴地驱车到黄兴路湖锦酒楼吃饭,然而,当一家人吃完饭走出酒楼时发现,车窗被砸碎,车内的一个“经理包”失踪。 

    据王先生说,当时车是按酒楼保安指定的位置停放的,发现车窗被砸后,立即找该酒楼有关负责人通报,并要求其承担责任。在该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上,双方交涉了近1个小时未达成共识。

    21时30分许,接投诉记者赶至现场,王先生的车还停在酒楼前,车前右面一扇车窗玻璃完全被砸碎。该酒楼一刘姓负责人介绍说,保证来酒楼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他们的职责,他们从来就不回避这个问题。但他认为,这应算刑事案件,是社会治安问题。

    就此事酒楼该否承担责任,该负责人却始终未作正面回答。当记者欲离开现场时,一自称是该酒楼大堂经理的女士说,酒楼是否有责任,要等公安机关破了案再说。

    王先生称,被盗包中有3000元现金、4张银行卡及身份证、驾驶证和一些票据。(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