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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故乡  发布日期: 2002年10月22日
高枫·艾滋病·劳动权
赵新月

    高枫病逝一个月了,舆论仍然沸沸扬扬。高枫是不是死于艾滋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对待艾滋病的态度。高枫的母亲说:“我儿子得的不是艾滋病……有些人总把娱乐圈的人想得太坏”。高母的看法,代表了多数国人,潜台词就是:艾滋病患者没好人。
    但,这是一种歧视,就像对残疾人的歧视一样。如果这种歧视发生在就业过程中,那就成了典型的就业歧视,甚至构成侵权。
    用人单位招工,一般都要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在美国,如果体检项目中有艾滋病检测,或者将他们的病情公开,那往往就被认定为侵犯了劳动者的隐私权和平等就业权,是违法行为。
    艾滋病患者被录用为员工以后,病情一旦恶化,直至影响到工作时,用人单位也不得将他们的病情公开。正确的做法是,只通知主管和负责工作分配及评价的人,以便对艾滋病患者实施更好的照顾。
    这种态度,确实保护了艾滋病患者的劳动权益。但是,这是否构成了对其他劳动者的侵害呢?在美国劳工史上,这曾经引起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当艾滋病患者的劳动权益受到保障时,其他劳动者的不受传染病危害的权利谁来保护呢?总不能以多数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来“照顾”少数艾滋病患者吧?
    后来人们发现,这个矛盾不难解决,因为艾滋病不是那么容易传染的。在一起工作、饮食、娱乐等,一般都不会传染艾滋病。所以,人们的担心是多余的。但要保护好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和平等就业权,就必须打消其他劳动者的顾虑。于是,在美国,每一个家庭就都得到了一份名为《理解艾滋病》的宣传单。
    有一批特殊的劳动者,比如医生、护士、警察,他们整天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其中难免有艾滋病患者,但除非特殊情况,他们不能去“刺探”谁患有艾滋病,否则也将构成侵权行为。但是为了降低被传染的可能性,他们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配置良好的设备,这就是特殊行业的特殊劳动保护了。
    此外,当艾滋病患者的劳动权益与国家利益或“人民群众总体利益”相互冲突时,美国人的选择和我们一样:以大局为重!比如,军队招兵,那肯定是要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患者当然不会被录用,但这并不算侵犯了艾滋病患者的权益,因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目前,中国的艾滋病患者有多少呢?官方最新的报道说接近100万人,而且增长速度堪惊,预计到2010年将突破1000万人。这千百万艾滋病患者之中,我不知道会有多少劳动者。但从高枫事件中,我却能依稀看到他们被歧视的命运。
    美国艾滋病患者亨利·尼科尔斯曾说:“如果有一天,我的手破了,我去医院包扎,我可以坦然地对医生说:‘我是HIV携带者,请注意消毒。’而医生和其他病人都能很平静;如果有一天,我去理发,我对理发师说:‘我是HIV携带者,请注意消毒。’而理发师和其他客人都能很平静。那一天,就是我们的节日!但愿这一天不要太遥远”。
    在此,我要补充一句:“如果有一天,我去应聘,我对公司经理说:‘我是HIV携带者,请不要太大意。’而公司经理和其他员工都能很平静。那一天,就是我们的节日!一个作为劳动者的艾滋病患者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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