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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日期: 2002年7月12日
矿难频频:不可漠视生命权
杨良敏

    最近发生的矿难可谓接二连三,挡也挡不住。

    7月7日,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通报了5月到7月初发生的10起事故,死亡260人左右。其中,数6月20日黑龙江鸡西城子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人数最多,115人遇难。而不在通报之列的山西繁峙“6·22”矿难最令人发指,矿主掩埋、藏匿、焚毁尸体,瞒报、谎报事实,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黑龙江鹤岗又传来煤矿爆炸的消息。

    赵铁锤在总结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时提到: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到实处,而是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一些地方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重形式走过场,前面刚刚查过,后面就发生事故;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关闭整顿小煤矿,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思想障碍,关闭整顿工作抓得不实,对小煤矿死灰复燃、非法开采打击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擅自降低煤矿安全整治标准,该停产的不停产,该整改的不整改,个别企业领导人不顾矿井通风和安全条件,无视监察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指令,冒险组织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

    赵铁锤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总结事故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但实际上,遏制事故的发生,并不是简单地开个会、做个检查、下达几个处分决定就能解决问题,关键在于人,在于对人的生命权的珍视。

    按照笔者的理解,上述事故的发生都可归结到人的因素,也就是说,主要是“人祸”:从地方政府来说,税收的一个重要来源不可切断,有的明显存在官商勾结,存在权力寻租腐败,因不愿放弃巨大的个人利益而不愿整改,只是走走过场了事;从企业来说,发生爆炸事故的很多是在整顿之列的小煤矿,矿工很多是外来民工,他们的生命权在这里根本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超强度劳动,低报酬,没有任何的安全保护,没有任何的安全规程培训等等。

    就已发生的事故看,似乎煤矿的安全问题最突出,其实,还有很多没有暴露出来的、对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极度蔑视的隐性事故更加值得关注。那些领域不大可能进入主管部门的视线,根本没有机会得到处理,公众更没有可能知情。比如,那场发生在福建石狮一家黑服装厂的大火曾夺走众多打工者的生命,在那里,工人住在阴暗的车间,铁门紧锁,逃生通道给堵死。前两天笔者正好接到一位在石狮打工同学的电话,他生病向老板借钱治,得到的回答是:你自己治去吧,要钱没有。按照他的说法,在这样的黑厂工作没有任何保障,每天十几个小时连续工作,不仅休息权被剥夺,健康权、生命权更是被漠视。据说,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非常普遍。它的严重性不亚于那些暴露出来的矿难,就像煤矿底下的瓦斯积聚到一定时候要爆炸一样,“隐性炸弹”尤其应引起警惕。

    而且,由于用工制度的不完善,一旦发生了事故,很多民工的身份到最后都没法核实,家属的抚恤权都没法享受。

    安全生产法日前已正式出台,但法律最重要的还在执行。作为执行主体,关键是要时刻牢记生命高于利益,要像对待自己一样尊重别人的生命;对于可能被侵害的主体来说,同样也要珍视自己的生命,有保护自己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把生命当回事的,不仅是黑心的老板,还有麻木的自己。有人就提出,全面提升生命价值,尤其是提升社会底层的生命价值,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