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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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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伟
只身在外的打工妹李春慧可能万万不会想到,她投身于广东顺德一家五金家具厂打工仅四个月,便患上了一种令人谈之色变的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严重,生命垂危。据4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李春慧的日常工作不过是用胶水粘海绵垫,就是这么简单的作业方式,却使李春慧惹上了致命祸根,经医院诊断,李春慧是因为苯中毒才染上这种恶疾的,也就是说,她所接触的胶水含有剧毒化学成分。比李春慧事件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今年春节前后,来自河南许昌的一些打工者不约而同地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中六名少女死亡。她们是在河北高碑店市白沟镇的制革厂打工时吸入超量化学原料苯造成的。她们都是职业性中毒事故的受害者。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职业危害事故屡有发生,并呈不断上升趋势。卫生部前不久发出通报说,2001年全国共有2365人被职业病或职业中毒事故夺去了生命。当然,这些只是经过手续正式上报的数据。据媒体透露,在广州市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工厂企业中,接触粉尘、噪音、高温和化学等劳动危害的劳动者一共有13万人。毫无疑问,这一庞大群体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为未来的职业病患者。
劳动者的安全往往在一些利欲熏心的企业经营主面前,显得苍白和次要。
职业危害事故虽屡经曝光,却似乎未能引起劳作各方的警醒。相反,企业主面对工人职业性中毒事件时,无一例外地做出首先自己很无辜的样子,假以不知该原料有毒或不知有关化学成分之类托词。试想,企业主如果连自身产品所需原料的性能、主要成分等最基本的常识都弄不清楚,又怎能令人信服。更普遍的一种情形是厂家老板对打工者的恶意隐瞒和欺骗。有的黑心老板甚至故意损毁原料有害标识,让打工者用生命的代价为他们挣取更多的财富。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工人因职业带来的病症住院后,有的厂家竟置病人于不顾,不但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甚至连基本的伙食费都不给。
职业危害事故发生频率缘何如此之高,除了企业隐匿有关实情及工人亟待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意识外,尤其令人不可等闲视之的,是相关劳动及卫生监管部门的工作缺位,以及少数地方为追求政绩而放任一些小型企业胡乱上马。事实证明,职业危害事故总是青睐于那些处于管理真空的城乡边缘部位,这些厂家大都属于设备简陋、卫生条件落后甚至证照不全、可以随时卷起铺盖走人的小私企小作坊。可是,就是这类既不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又存在种种隐患的私企作坊,却能在众多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照常开工生产,继续释放毒气,非得等到事故发生才能引起“重视”。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无疑,要减少职业危害的蔓延,必须加强防范工作,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4月2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并重申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已于5月1日起在全国颁布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疑是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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