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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丑话”说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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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雨
近日,某报刊登了一封题为《这样的保证书合理吗?》的读者来信,反映某乡要求新分配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填写以“工作期间,不向党委和政府要工资、福利、待遇”、“若因工作、工资问题导致不稳定现象,后果自负”等为内容的保证书。此前,虽然笔者对教师工资拖欠之类的事已感麻木,但像这种把“丑话” 说在前头写保证书的事,还是闻所未闻。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闹饥荒。”笔者不知道该乡要求教师们写保证书的领导们是否也要吃饭,他们怎么会把这种事做得如此理直气壮?
当这封读者来信刊登之后,有关部门马上给报纸去信,承认自己的做法不妥,报纸随后又以来信照登的方式将来信发表,以示问题的解决。但是,还有部分乡镇的领导不知道或不愿知道。因为在此之后,该报又连续收到了几封性质与此类似的读者来信。而最近笔者在农村的一次调查中也发现,即使某些乡镇的领导读到了报上刊登的这两封来信,但他们依然我行我素,毫无改过之意;有的甚至变本加厉,更添上上岗须先交数千到上万元上岗费的条款,并美其名曰“捐资助学费”。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但知错不改甚至明知故犯,就是恶莫大焉了!笔者以为,他们之所以敢把“土政策”凌驾于国法之上,就在于在他们的眼里,“ 权”即是“法”,而不是与之相反。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了一个故事。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有一次到波茨坦市巡视,当他远眺该市全景时,发现许多美景都被一座破烂的磨房挡住了。威廉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后说,如果磨房不卖,他就要强行拆除。没想到磨房主人干脆利落地说:“只要你敢这样做,我就会到法院告你。”威廉听完,感慨地说:“没想到我的人民竟如此信任法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不违法,那么,即便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磨房主人,皇帝也无奈他何,因为即便皇帝也不敢与法律抗衡。这并非德国人遵守秩序的民族气质使然,实在是他们坚信只有法治的力量才是绝对的力量,任何社会都必须依靠这种力量,才能维持长治久安,保障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平安。如果我们能学会时时事事都把法律的“丑话”而不是权力的“丑话”说在前头,那么,不要说类似性质的“保证书”不会再出现,恐怕比它更有来头的东西,也只能望法而退,自行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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