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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明确下岗职工社会保险政策部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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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余章 刘戈
3月29日,在成都举行的全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化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韩凤在讲话中披露,我国下岗职工合同期满,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有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年是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高峰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清理对账,在与企业和再就业服务中心清账后,社保经办机构应填制《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通知单包括:一、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结存状况和累计缴费年限;二、职工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三、下岗工出中心后再就业的,不同就业方式的参保方法和相关政策;四、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下岗工,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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