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目前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百姓 >> 百姓与法 >> 劳动权益
文章来源:《精品购物指南》  发布日期: 2001年3月14日
你有权益吗?
旭华

  最近一位律师朋友说到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话题时,提醒每一个劳动者:如果你不知道你有哪些权益,你就没有权益。

  长期以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 年起颁布实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有了法律的保障。此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政策。但是劳动者对于《劳动法》的了解有多少,又有多少劳动者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所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在劳动者中间倡导维权意识也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时,多数劳动者不会对劳动合同的条款提出异议,一些企业劳动合同中的苛刻条款甚至违反《劳动法》,但劳动者也不得不接受。其实你有权要求签订一份经过鉴证的合法的劳务合同,这也是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条件。

  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去求职,服务费一定要先付,服务合同没有,服务质量标准也没有,机构的违约条款更没有。其实作为求职者的你有权要求他们依据其承诺与你签订服务合同。

  单位经营状况不太好,准备裁员,已为企业服务10年以上的你被列入了裁员名单之中,你不想换新工作,可是一年前与企业签订的为期1年的合同刚好到期,你感到好无奈。其实已为企业服务10年以上的你有权要求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林林总总,类似的事情你是不是也碰到过?你有没有想过把问题都弄清楚或者在遇到问题时请法律顾问来帮你解决。"好像很复杂,算了吧,等着我做的事还多",抱有这样心态的人不在少数。

  虽然当今的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源的供应量很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需要以牺牲权益为代价而获得工作岗位。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希望作为劳动者的你本着对自己负责态度,学法、懂法,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权利,也能勇于争取应有的权益,从而在社会中形成一种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良好风尚。但愿不要等到发生劳动争议和纠纷时,你才发现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话题也关系到自己。

  让我们把这位律师朋友的话与大家共勉:如果你不知道你有哪些权益,你就没有权益。是的,了解你拥有的各项权益,再运用法律去保护它,你才能获得这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