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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北京)  发布日期: 2006年7月16日
沈阳小市民遭作践,怒其不争?
杨涛

    [提要]沈阳副厅级干部嫖娼案中, 当事人宫双林、张秀华、李丽都是普通公民,当事人之一的刘立却有着特殊身份,因为他是一位副厅级干部,但是在冒犯了警长张成龙的虎威后,他也成了弱者,难逃刑讯逼供之苦。可见,面对权力滥用,副厅级干部同样是弱者,此其一。其二,沈阳有个为民请命的人大代表冯有为。(这一次,他又挺身而出,要求重审此案)沈阳的小市民们总该明白,如果周围的人大代表都是冯先生式的人物,必定会大大减少权力肆虐。如果还是稀里糊涂给“三不”候选人”(不与选民见面、不征询选民意见、不向选民做出承诺)投票,那么社会底层的小市民可能还会继承同样的命运。

    面对权力滥用,副厅级干部同样是弱者

    南方报业  作者:杨涛

    百名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近日联名向全国人大、辽宁省人大、辽宁省检察院提交了《关于依法公正审理“卖淫嫖娼案”的建议》,介入此前沸沸扬扬的沈阳副厅级干部“嫖娼疑案”。

    在这起副厅级干部“嫖娼疑案”中,当事人宫双林、张秀华、李丽都是普通公民,他们面对着国家权力时,无疑是一个弱者,当他们有冤枉时,当然需要有人来帮助他们申冤。然而,当事人之一的刘立却有着特殊身份,因为他是一位副厅级干部,相对于对他进行迫害的派出所来说,在行政级别上不知高出了多少。不过,给人黑色幽默的是,副厅级干部同样逃不了刑讯逼供的命运。这更深刻地说明了无论是谁,当他作为一个个体公民时,直接面对滥用权力的公权力行使者,他并没有多大能量对抗公权力,仍然是一个弱者。

    面对种种官员滥用权力事件,许多人往往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不受节制的公权力今天可能侵犯他人,明天就可能侵犯到我们每一个人,甚至贵为官员也不能避免。

    沈阳小市民遭作践--活该!

    作者  田奇庄 王卫星

    央视法治在线《口说无凭》节目,披露了发生在沈阳的一起涉嫌卖淫嫖娼案,看后百感交集。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鑫鑫足疗店老板为招呼一位喝醉酒的客人,让另一位正做足疗的客人腾了房间。老板万万没想到,此举会冒犯虎威招来横祸。此人乃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南站派出所(该所党支部是和平区两优两先单位)的警长张成龙,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小老板领教了什么叫厉害。

    张警长很快招来三位民警,在该店抓获了一对涉嫌卖淫嫖娼的男女(那位喝醉酒的客人和报务员),并将涉嫌容留卖淫的足疗店老板夫妇也带回了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过讯问,涉嫌嫖娼的刘某,是沈阳市某单位的副厅级干部。刘某承认,他以一百元的价格,与足疗店服务员发生了性交易行为。服务员齐某对卖淫行为也供认不讳。2005年12月24日,足疗店服务员齐某被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随后,又被收容教育六个月;2006年3月22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足疗店老板宫双林夫妇涉嫌容留卖淫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宫双林和张秀华均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各一万五千元。刘某目前已经被停职,正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

    今年3月,案件突起波澜。涉案的四名嫌疑人先后翻供,说他们遭到刑讯逼供,全盘否认了他们原来在派出所所做的口供。

    这里还需要交待一下其它媒体已经公布的事实:

    案发后,副厅长刘某托朋友找到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李国义收了3万元钱,现在正接受审查。

    《民主与法制时报》披露此事后引起了当地近百名人大代表的关注,2006年5月30日,这些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辽宁省人大、辽宁省检察院提交了《关于依法公正审理“卖淫嫖娼案”的建议》。

    相信此事通过舆论和人大代表监督,距离真相大白已为时不远。但令我感到刻骨铭心的是电视上鑫鑫足疗店老板宫某所说的那段话。

    宫某对央视记者说,警察说的错的也是对的。否则的话,受苦还是我自己。他说,你们没有处在沈阳市小市民的这种地位,处到这种地位的话,你们都能明白了。

    同处社会底层,笔者对宫先生的话当然能明白:

    警察无须持搜察逮捕令就可以到正常经营场所抓人--谁不害怕?

    警察随时可以对嫌疑犯单独审问,他可以打你,你无法举证--谁不害怕?

    全靠口供立案、查案、判案,公安能抓,检察机关能批,法院能判,而且雷厉风行--谁不害怕?

    别说让沈阳小市民签字承认容留卖淫嫖娼,就是让他承认指挥本拉登掉世贸大楼,恐怕他也得“从实招来”。假如我遇到那阵势,说不定当场尿了裤子。

    南站派出所的警察们仅仅是宫先生所在地域数不清的大盖帽之一。随时可以到这个小店执法检查者多如牛毛。随便一个吃官饭的人,给这个小老板一点颜色,他就会吃不了兜着走。处在“沈阳小市民”的地位,逆来顺受,忍辱负重,破财免灾早已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惯和生存方式。

    我为沈阳小市民们一掬同情之泪。

    此时,我油然想到了鲁迅先生笔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Q。宫先生与阿Q与颇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本质差别。因为阿Q生活在封建社会,宫先生却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所谓公民就是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主张公民权利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对宫先生这类“沈阳小市民”们却颇有“怒其不争”之慨。

    如果大家都放弃了公民责任,“各扫自家门前雪”,只顾自己赚钱。“天塌下来让大个儿顶着”,总盼着别人打狼,自己吃肉。公权力必定会变成洪水猛兽,今天撞上宫先生,明天就可能轮到殿先生。到头来,所有羔羊都会成为权势者的美味佳肴。

    连我们外地人都知道,沈阳有个为民请命的人大代表冯有为。(这一次,他又挺身而出,要求重审此案)沈阳的小市民们总该明白,如果周围的人大代表都是冯先生式的人物,必定会大大减少权力肆虐。

    那么,恕我冒昧地问一下“沈阳小市民”们:

    你们知道从今年七月开始,又该进行人大代表换届改选的事吗?

    你们想过如何选出冯有为式的人大代表吗?

    你们了解过通过什么样的选举程序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吗?

    你们是否与其它市民商量过如何使用好选举权力,确保那些反映自己意愿,维护自己利益的代表当选?

    如果你们还是稀里糊涂给“三不”候选人”(不与选民见面、不征询选民意见、不向选民做出承诺)投票,不管人家推荐来什么歪瓜裂枣,无论是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式的贪官,或是刘涌式的黑社会老大都照选不误。我只能说,你们遭遇的一切,就是你们应得的报应!活该!

    还是那句老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咱们都俯首帖耳地当小市民,人家为什么不趾高气扬地当大老爷。《国际歌》言犹在耳,“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创造幸福生活,全靠我们自己”。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权利,也只能靠我们自己--每一个公民。

    如果大家依然浑浑噩噩地抄袭昨天的日子,不仅仅是沈阳的小市民,小市民们的下一代还会继承同样的命运。因为对于几百万沈阳的小市民来说,一个冯有为太少了。对于几亿中国小市民来说,一张《民主与法制时报》、一个央视《法治在线》专栏也太少了。(责任编辑 刘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