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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周未  发布日期: 2002年4月5日
68亩水田缘何几乎失收
甘超强

    68亩水田缘何几乎失收———南雄梅岭镇梅关村豆腐渣工程调查
    南雄市梅岭镇梅关村村民为村里两条水圳的工程质量和由此而及的补偿 问题,与村支书“闹”了一年多未有结果。今年3月,一场大雨过后,水圳 被倾泻的山泥堵塞,部分渠段还被冲得东倒西歪。这场雨只能暂缓水圳下游 68亩水田的旱情。因为低劣的工程质量,去年这68亩水田已因缺水而几 乎失收。

    一
    3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水圳实地。从公路涵洞算起的水圳上游约一 公里渠段,多处受到大面积倾泻山泥的堵塞,一些渠段被冲得变形,有的被 覆盖得难见踪影。去年被冲毁后修复的地方,仍出现了多处渗漏。上游的水 从淤塞处没渠泻下坡底,白白流失。
  据悉,这两条水圳是由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美培分公司323国道改 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下简称美培经理部)投入15万多元兴建的,是国道3 23线改建工程梅关路段的一个补偿性附属工程。   村民李茂桂说,1999年底,323国道改建工程施工到原水圳地点 ,影响了农田供水。新建水圳工程自2000年4月开工,因承包工程的村 委会不按美培经理部的图纸施工等原因,水圳变得上游低下游高,造成来水 不畅。此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去年4月就有两处共20来米渠段遇雨发 生崩塌,靠这条水圳灌溉的68亩水田当年几乎失收,每亩年产量普遍从7 00公斤跌到百来公斤。   站在渠边上,村民陈明富从一处未砌水泥浆的渠身上轻易地抽出一块石 头。“这根本就是一项‘豆腐渣’工程。我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 题到现在还是解决不了。”
  出了问题后,村民找过村委会,也找过美培经理部要求补偿。“补偿下 来了,但我们一分钱也见不到。”陈明富说,“村民都怀疑补偿款的去处有 问题。”

    二     记者找到了村支书曾宪佑,问起承包工程的缘由,曾拿出了当时村委会 与美培经理部签订的一份合同,上面有作为乙方代表的曾宪佑的签名,甲方 代表则是“美培”当时聘请的项目部副经理廖某。曾介绍说,1999年1 2月左右,他发现原水圳被施工单位埋住了,于是找到廖某,了解到施工单 位已准备将原来的水圳铺成三面光的水渠,但抽不出时间来搞,在廖某的主 动要求下,村委会接下了承包工程的活儿。
  “工程总造价11·7万元,上渠长888米,下渠186米,赚了不 到1·1万元,除去请客吃饭,剩下不到8000元,都用来建村委办公楼 了。”曾解释道。他承认,这笔账并未向村民公开。
  因为工程质量和有关赔偿的问题,村民三番五次找曾宪佑讨说法,曾于 是转而向美培经理部索赔。他说:“我打了报告,要求他们赔偿水田失收的 损失,每亩赔偿标准为200元,共计13600元。后来他们仅补了16 00元。因为去年失收,村里有17户没交公粮,后来发通知,8户交了, 那1600元就用来垫付余下农户未交的公粮款,所以钱没有到农户手里。 ”
  然而事实上,只有陈明富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缴交了拖欠的公粮款。而 其余农户欠交的公粮款,则碍于水圳的矛盾,至今未了。 
  记者问曾是否了解水圳目前的状况,他果断地说:“很好,畅通,我用 党性担保,这条水圳不会影响群众的生产。”而事实上,靠这水圳灌溉的下 游水田去年两造几乎失收。 
 记者采访了美培经理部一位姓刘的技术员。刘自国道改建工程开工后一 直在项目部工作,对水圳引发的事端也十分清楚。

    三     刘说,水圳修复工程动工时,他就发现了问题:一是浆砌不足,不按行 业的标准来做;二是石料不标准,不是要求的坚石而是次坚石和软石类的石 料。“我们于是向镇领导和村支书反映,但他们好像对质量问题没有认识。 ”
  美培经理部因此提出了两点意见:由经理部自己接回工程;若乙方坚持 继续做,须作出质量保证。结果,乙方要求继续做,并立下了一份担保书, 承诺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验收后工程出现质量等问 题,一切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此后我们一直对施工质量提出过多次改进 要求,但对方不听。”刘说。 
  “后来简直乱套了,不按图纸要求自我发挥,所以他们做完后,我们按 当时的约定,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尾数。”刘说,曾宪佑于是带着人上公司来 威胁,有一次是他们喝完酒后,到公司里闹。后来镇里来人协调,考虑到地 方上的因素,公司于去年底付清了款项。 
  与曾宪佑所言大相径庭的是,刘列举了以下一组数据:工程总造价为1 5万多元,就水圳问题作出的补偿是15000元。 
  15000元的数目,村民们是从美培经理部财务账上确认的。所以, 他们发出了“钱去了何处”的疑问。与此同时,村民更为今年的春耕担心, 担忧又是一年的严重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