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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发布日期: 2001年7月23日
村民山上滥伐干部山下乱收
林伟雄

  吃亏以后,吴兆全终于认识到砍毛竹是要严格按有关法规政策办事的。今年5月,砍了半辈子毛竹的他第一次向镇林业站递交了砍伐1000根毛竹的申请。6月22日,他领到了由县林业局发给的《广东省竹林采伐许可证》,久违的笑容又挂在脸上。  


  2000年8月6日,翁源县林业局对竹农吴兆全给予补种林木9000棵、罚款13000元的处理。吴兆全对处理不服,一年来不断向翁源县和韶关市有关部门反映。近日,本报记者前往翁源县对吴被处罚的前前后后进行调查了解,发现翁源县个别地方滥伐盗伐毛竹的现象很严重。

  2000年8月6日这一天大清早,当地竹贩张克先派出三辆东风牌大卡车前往离翁源县翁城圩20公里外的深山窝桂湖村拉吴兆全的毛竹。

  此前,吴兆全已于2000年5月开始雇请民工砍伐承包山上的毛竹,到6月份,吴以每根4元的价格先卖掉了1000根,剩下未卖和后来砍伐的2100多根毛竹就堆放在自己家门口等候买主。8月2日,竹贩张克先相中了这堆毛竹,出价每根3·9元购买。吴认为价钱合理,便收下了张克先的500元定金,并约定几天后再来拉货。

  8月6日下午5时许,眼看毛竹装车快要完毕,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何镜堂和分局新江派出所所长张永权等4人突然赶来查验吴兆全的《毛竹采伐许可证》,见吴拿不出,遂令张克先和三卡车司机把毛竹运到森林分局新江派出所。

  吴兆全说:“我尾随运竹车到新江派出所时天已经黑了。晚上9时,何镜堂准备了一份材料叫我签字,被我拒绝后便说‘不签名就抄你的家,签完字没收你竹头就算了’,而我签名后,他们就即刻撵我走,当时天正下着大雨,家不能回了,我想留在派出所,他们烦我影响他们玩扑克,便给了我5元钱打发我去住旅店。何镜堂等人强行拉走毛竹后,没有仔细清点,也没有打没收条。8月8日,我老婆杨会香向何索要没收凭证时,何也没有给条。”

  今年6月22日上午,森林分局新江派出所所长张永权对记者说,采伐毛竹要由县林业部门审批,吴兆全采伐毛竹从未向林业部门申请审批过,违反了森林法有关规定,对其处罚是合情、合理、合法。吴被处理后拒领处罚决定书,也不来处理扣押的毛竹,所里便交给新江木材站处理,1600多根毛竹卖了3360元。

  而吴兆全却另有说法,他认为“森林公安对他的处罚很不正常,是个别人为了达到垄断收购毛竹目的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报复行动”。

  吴兆全说,他家卖毛竹已有几十年历史了,从未听说过个人砍毛竹要经林业部门审批。桂湖村内农户砍伐毛竹由集体统一到林业部门审批,以往每次采伐,他和村里的农户一样,只要按桂湖村委会和翁城镇林业站的要求交“管理费”就可以了。当时张克先来买毛竹也是经过镇林业站同意的。8月5日晚,张克先打电话给翁城林业站王站长,要求6日办理有关“证明”,王站长说次日外出,同意张克先先装载吴兆全的毛竹然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张克先说:“就是经王站长同意,他才敢于8月6日去桂湖村买吴兆全毛竹的。”

  而据张永权等人调查,吴兆全一家虽然住在桂湖村,但他户籍不属于桂湖村,其承包的毛竹山地权属也不属于该村,吴砍伐毛竹不占桂湖村集体报批的砍伐毛竹指标。村干部吴顺桂、吴新煌、吴联双都认为,吴兆全采伐毛竹是个人行为与桂湖村无关。

  吴兆全说,自己老家原本在桂湖村,40年前迁到山外的马东村,1983年,承包了马东村位于桂湖村边的毛竹山林地后,为方便日后经营管理又把家扎回桂湖村。吴兆全对村干部的说法愤愤不平:说他与桂湖村无关,但是该村几十年来一直向其收取“毛竹管理费”又作何解释呢?吴兆全向市县有关部门“讨说法”,得到的回答说是“村和镇林业站乱收费”。

  据桂湖村竹农反映,这几年,村里和镇林业站按车分别收取“管理费”50元和70元,林业站的费用由村里代收并由村干部轮流做庄收取。吴兆全说:“ 兼任村主任的村支书吴顺桂、村财务员吴新煌和第二村民小组长吴联双都向我收过‘管理费’。上次我卖毛竹村干部想每车收170元,我与他争吵了许久,最后被收去了120元,其中70元村干部说是代镇林业站收取的。”2000年11月11日,桂湖村委会为代吴兆全向有关部门“求情”,给吴兆全出了一份证明,称吴自从承包马东村竹山以来,该村对其出售的每车毛竹收费50元。

  桂湖村和翁城林业站除向竹农收费外,还把手伸向竹贩。据经常到桂湖村收毛竹的胡某反映,这几年,他们每收购一车毛竹外运需交村里“修路费”100元、镇林业站“放行费”50元至100元不等。

  但是,6月21日,村支书吴顺桂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只承认向竹贩收取过“修路费”,否认向竹农收取过任何费用。竹农和竹贩一致反映:桂湖村干部乱收费,从来都是不打条不给票的。

  据翁城镇林业站负责人说,桂湖村是翁城毛竹的主要产区,有近2000亩毛竹。这些年,县林业部门每年下拨1至2万根毛竹采伐指标。然而,据群众反映,这几年桂湖滥伐毛竹现象非常严重,每年都大量超标砍伐。 而村干部乱收费是滥伐盗伐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

  经常到桂湖村收购毛竹的竹贩胡百富告诉记者,1991年桂湖村外出公路修通后他是第一个进村收购毛竹的人,当年4至5月平均2天就可以向农户收购1车毛竹(约1000根),仅他一个人就收购到近300车毛竹。后来由于来桂湖的竹贩逐年增加,因而在该村收购的毛竹数量便逐年减少,去年他仅收购到10车货,是历年来最少的。过去毛竹又大又长,而现在村民把尚未成熟的毛竹也砍下来了。

  吴兆全等村民说,这几年,有四五个竹贩在桂湖蹲点或请当地人代收毛竹,每年可以收购100车20多万根,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了林业部门批准的采伐量。

  6月21日,张永权对记者说,森林分局派出所每年多次派人去桂湖巡山,除吴兆全这一宗滥伐毛竹案外,至今尚未发现有其他人滥伐和盗伐毛竹的情况。 

  此前一天,记者在桂湖村内看到,许多村民家门口和公路两边到处堆放着大量毛竹。记者碰到正在指挥装运毛竹的第二村民小组长吴联双,于是记者与吴联双有了一段对话———
  记者:你这些毛竹有采伐证吗?

  吴联双:有。是我们村集体向林业部门批的。
  记者:今年你们批了多少?
  吴联双:1万多根。
  记者:全村有多少户人?家家户户有毛竹山地吗?
  吴联双:村里有70户,家家都有毛竹。
  记者:1万多根砍伐指标都分配到户吗?怎样分配的?你家每年砍多少?
  吴联双:……

  吴联双没有继续回答记者的问题。显然他已感觉到说漏了口。事实上,最了解村民滥伐情况的莫过于他了。他是村官,这几年为竹贩向村民代收购毛竹。

  吴兆全对记者说:“吴联双为林业站王某代收毛竹,从中赚取代收费。我被人处罚就是因为得罪了吴联双。张克先来买毛竹前,吴联双上门想收购我的毛竹,因出价很低被我拒绝了,他就与林业站的人串通来搞我。你以为林业部门的干部是真管啊?为什么其他村民滥伐毛竹没人管,而唯独针对我?”

  张永权并不在乎吴兆全的说法。他对记者说:“吴联双代别人收毛竹之事和吴兆全之间的个人恩怨,我们管不了。我们是谁滥伐盗伐就抓谁处理谁!过去吴兆全滥伐盗伐毛竹没事,不等于现在抓到了还不用处理。”

  据了解,吴兆全一家五口人,没有一分田,全靠那承包的150亩毛竹糊口,生活十分贫困,至今还借别人的烂瓦房居住。吴兆全说:“自从森林公安拉走那三车毛竹后,为要回毛竹,我不断上访,花了不少路费,现在已举债1万多元了。”

  有意思的是,被吴兆全投诉的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新江派出所干警也在记者面前抱怨不已:翁源县林业局对吴兆全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关注这起事件的有关部门一个接一个来调查,我们所里为此事贴了许多招待费,而最后也未按当初处罚决定书的决定对吴进行处理……